黃閣坑股份合作公司征地返還用地項目位于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龍飛大道與清輝路交匯的西北側,占地面積為34926.83m2。地塊現狀全部區域為荒地,未來規劃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根據《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建設用地分類,二類居住用地屬于第一類用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深圳市黃閣坑股份合作公司特委托我公司開展本項目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組織技術人員對該地塊及臨近區域的土地利用歷史及現狀進行資料收集與現場踏勘,對相關人員和部門進行了人員訪談。根據所掌握的資料,編制《黃閣坑股份合作公司征地返還用地項目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根據地塊歷史用地情況,地塊內歷史曾作為黃閣坑綜合市場和施工管理用房使用,現狀為荒地。調查地塊歷史和現狀未入駐過工業企業,地塊內部歷史及現狀均無潛在工業污染源。地塊周邊50米范圍內的歷史和現狀主要為道路和居民小區,周邊地塊不會對本項目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產生污染影響。
綜上,本項目地塊和周邊地塊當前和歷史上均無潛在污染源。本次調查認為地塊土壤環境狀況可接受,不需要開展下一步布點采樣調查。本項目地塊未來作為二類居住用地使用是可行的。